最新资讯:体验滑翔伞飞行致骨折咋赔?金寨法院成功调解
2023-02-21 20:15:50 北京青年报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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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金寨法院斑竹园法庭2月17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在滑翔伞运动中致残要求经营公司赔偿的民事案件。大皖新闻记者了解到,该案历经反复调解,最终得到涉案企业和伤者的一致好评。

据悉,事发2022年5月,合肥人葛某通过抖音与在金寨经营滑翔伞运动的某天公司(化名)取得联系,意欲前往该公司滑翔伞经营地体验滑翔伞飞行,协商一致后,葛某支付598元的费用。葛某飞行当天,因天气、地形等原因,导致降落时腰椎压缩性骨折。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葛某将某天公司告上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某天公司表示因疫情原因,企业经营困难,高额赔偿将导致企业倒闭,即使判决其承担责任,也无法满足葛某高达14.7万元的诉求。葛某对某天公司的态度十分气愤,当庭表示不愿调解,要求依法判决。

经过沟通并仔细查阅相关材料,法官发现葛某支付的598元费用含有保险费20元,便立即要求某天公司提供保险材料,查明该公司为葛某投有意外伤害保险一份,赔偿限额为80万元。葛某在法庭释明后,坚决不同意起诉保险公司,仅要求某天公司赔偿损失。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庭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本案被告。

为实现案结事了,法官不断向涉案三方明理释法。向原告释明滑翔伞运动受天气影响较大,受伤并非某天公司工作人员故意导致,不能因受伤就赌气,调解也是法院处理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的有效手段;同时向保险公司表示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必须明确进行提示,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依法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其次,向某天公司说明,滑翔伞起飞前应当对天气、气流状况进行检测,葛某在滑翔伞降落时受伤,公司存在过错。

调解工作从年前腊月中旬持续到年后正月底,历时一月有余,该保险公司从不愿赔偿,到愿意赔偿80000元,再到愿意赔付92600元。某天公司从消极应对到积极面对,从愿意赔偿17000元到愿意赔付25000元。最终,葛某理解了某天公司的实际困难,抵触情绪也得以消解,同意两被告公司共计赔付117600元,放弃了其他诉请。

大皖新闻记者 窦祖军 通讯员 李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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