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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李海媛)5月23日,太平洋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据悉,太平洋证券于5月2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太平洋证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首先,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其次,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
此外,《决定》还指出,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同时,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最后,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由于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太平洋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太平洋证券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采取措施加强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严肃内部问责,并于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和问责工作、向云南证监局提交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书面整改报告。
太平洋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相关决定,加强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管理。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