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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政策
最新消息:
按照天津市关于2023年度城乡医疗保险最新通知规定,天津市常住尚未参加基本医保人员在2023.3.1—2023.8.31期间补缴20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自缴费次月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政策原文:
市医保局关于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经研究,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补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2日